各市應急管理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有關處室:
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 認真落實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按照《國家礦山安全 監察局關于開展露天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礦安 〔2023〕16 號)和《山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
2023 年 3 月 6 日
全省露天礦山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 深刻汲取內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業有限公司“2·22” 邊坡坍塌等露天礦山事故教訓,有效防范遏制礦山重特大事故發 生,按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開展露天礦山安全生產專項 整治的通知》(礦安〔2023〕16 號)和《山西省安全生產委員 會關于印發
一、總體要求和整治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和 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生命至 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實落細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圍繞控大 風險、除大隱患、治大災害、防大事故目標,全面排查露天礦山 安全風險,扎實開展重點露天礦山安全“體檢”。聚焦井田范圍 小、開采規模小、開采深度大、長期整合技改、邊建設邊生產、 邊坡問題屢查屢犯、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安全隱患突 出、企業管理組織混亂、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被納入失信人 員名單等礦山企業,重拳治理違反設計規定建設、災害治理不到 位、邊坡角超設計等重大隱患,嚴厲查處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提 升露天礦山安全保障水平,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全 省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組織領導
成立露天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組組 長:王啟瑞 胡海軍 副組長:劉世華 王曉峰 成 員:省應急管理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有關處 室主要負責人。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省應急管理廳,負責全省露天礦山安全生 產專項整治的組織實施和統計匯總等工作。
三、整治范圍
所有正常生產建設和 2023 年內復工復產的露天礦山。
四、整治時間
2023 年 3 月份開始,年底前結束。
五、整治重點內容
(一)安全管理方面。 1.證照手續不齊違規組織生產建設,以災害治理、生態恢復 治理等名義盜采礦產資源。 2.未按照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專職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 人員,存在“草臺班子”“掛名礦長”。
3.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 4.在批復建設周期內未完成建設;在批復基建期過期后仍進 行建設;以基建名義組織生產。 5.違規分包轉包、以包代管;露天煤礦將采煤、剝巖、運輸 作業違規外包。 6.未按要求編制應急救援預案,未開展應急演練。
(二)技術管理方面。 1.不按設計組織生產建設,邊建設邊生產、邊技改邊生產。 2.違規開采保安煤柱、擅自開采或者破壞設計要求保留的礦 (巖)柱或者掛幫礦體。 3.采剝嚴重失調未采取處理措施。 4.違規布置多作業點組織作業。 5.存在廢棄巷道、采空區或溶洞威脅露天開采,未超前采取 針對性安全防范措施。 6.排土場未納入設計范圍或者與設計不符;內排土場最下部 臺階的坡底與采剝臺階坡底之間的安全距離不符合規定;未經安 全設施設計審批,擅自回采利用排土場。
(三)邊坡管理方面。 1.未建立并嚴格落實邊坡管理和檢查制度;未按規定進行邊 坡工程地質勘探、邊坡穩定性分析和評價;未按設計要求采用自 上而下開采順序分臺階開采,擅自進行臺階并段。 2.邊坡角(臺階坡面角)、幫坡角、臺階高度、平盤(平臺)寬度、最終邊坡角等不符合設計,或者通過變更設計改變坡度角、 臺階高度、平盤(平臺)寬度等參數,導致邊坡穩定性安全系數 降低。 3.地質構造發育、存在邊坡垮塌風險,未采取加固措施治理 邊坡;發現邊坡變形、滑坡征兆,未制定并實施保證邊坡穩定的 安全技術措施。 4.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現狀高度 100 米及以上的邊坡和現狀 堆置高度 100 米及以上的排土場未每年進行 1 次邊坡穩定性分析。 5.露天煤礦未安裝在線邊坡監測預警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 現狀高度 200 米及以上的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邊坡和現狀堆置 高度 200 米及以上的排土場未進行在線監測;每季度未作出礦山 邊坡監測分析報告。 6.未建立緊急撤離預警系統,不能保證預警信息迅速傳遞到 每名入坑人員。
(四)防排水管理方面。 1.未制定年度防排水計劃和措施并認真實施。 2.疏干排水系統不符合規范要求。 3.防排水設施檢修和新建的重要防排水工程未在雨季前完工。 4.排土場未采取有效的防排水措施防止、減少水流入排土場。
(五)鉆爆管理方面。 1.鉆孔、爆破作業未按要求編制和落實鉆孔、爆破設計及安 全技術措施;鄰近最終邊坡作業未按照設計采用控制爆破。 - 7 - 2.未按要求繪制爆破警戒范圍圖;爆破前未實地標出警戒點 位置,設置明顯標志,嚴禁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爆破區域。
(六)運輸管理方面。 1.運輸道路等級、寬度、坡度和車擋,以及運輸設備規格型 號和數量等不符合設計或規程要求。 2.運輸道路過窄,不符合通行、會車等安全要求,未按規定 設置限速、道口等路標和警示標志。 3.外部運輸等社會車輛進入露天采場。 4.礦用卡車未定期保養和檢驗,運行可靠性低。
(七)安全監管方面。 未明確每處礦山的日常安全監管主體,安全監管責任不明 確、層層下放安全監管責任;未分類明確每處礦山的聯系包保、 駐礦盯守、聯系盯守、安全巡查、安全監管專員等監管責任人, 未細化各類安全監管責任人的崗位職責。 (八)由各市縣根據實際確定的其他整治內容。
六、工作安排
(一)企業全面自查自改階段(2023 年 3 月底前)。各露 天礦山企業對照《煤礦安全規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 和本方案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改。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含法 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下同)要親自組織實施,并對自查結果 負責。礦山上級公司要對所屬礦山自查自改工作開展檢查指導。 自查發現不具備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要采取停產、限采等措施。 - 8 - 自查自改結束后,要形成問題隱患、風險管控“兩個清單”,逐 礦編制自查自改報告,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送市、縣(區)應 急管理部門和國家礦山安監局山西局有關監察執法處。
(二)礦山安全“體檢”階段(2023 年 7 月 20 日前)。省 應急管理廳會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組織專家,采用省、 市、縣三級聯合檢查方式,對邊坡高度 100 米及以上、井田面積 小于 2 平方公里、生產能力 100 萬噸/年及以下、可采儲量不足 3 年、近 3 年核增生產能力等重點露天煤礦,對標對表開展安全 “體檢”;對采場邊坡現狀高度 200 米及以上的金屬非金屬露天 礦山,現狀堆置高度 200 米及以上的排土場,對標對表開展安全 “體檢”。各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專家,采用市、縣聯合檢查方式, 對采場邊坡現狀高度 100 米及以上的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現狀 堆置高度 100 米及以上的排土場,以及井工轉露天開采、可采儲 量不足 3 年、利用上部露天采坑排放尾砂的重點露天礦山,對標 對表開展安全“體檢”。重點露天礦山的安全“體檢”要求 5 月 底前完成。對每處礦山“體檢”結束后,及時形成“體檢”報告, 列出問題清單,提出處置意見和針對性對策建議,并將“體檢” 報告及處置意見通報有關地方政府及礦山屬地應急管理部門。 各市、縣(區)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礦山企業抓好“體檢” 發現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重大隱患由省應急管理廳掛牌督辦。 同時,各市、縣(區)應急管理部門要按照屬地監管要求,對上 述重點礦山外的其他露天礦山開展安全“體檢”,安全“體檢” - 9 - 參照重點露天礦山的工作要求開展,安全“體檢”工作必須在 7 月 20 日前高質量完成。
(三)監督檢查階段(2023 年 10 月底前)。省應急管理廳 牽頭,聯合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組成督導組,從 8 月 1 日 起,對全省露天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專項督導。要對 企業自查自改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發現自查自改不認真、主要問 題未找準、風險研判不全面、問題整改不徹底的,一律推倒重來。 要對納入“體檢”范圍的礦山開展“回頭看”專項執法抽查,重 點檢查“體檢”發現的問題隱患是否真正整改到位、安全風險管 控措施是否真正落實到位。露天煤礦抽查比例不少于 50%,露天 金屬非金屬礦山抽查比例不少于 10%。 (四)總結評估階段(2023 年 12 月底前)。監督檢查階段 工作結束后,省應急管理廳會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全面 總結評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建立問題隱患及整改銷號臺 賬,深入分析露天礦山開采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健全完 善相關制度措施、推動落實,全面提升露天礦山安全生產水平, 并形成總結報告報送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應急管理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山西局將露天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安排,把 本次專項整治作為推動露天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的重要 舉措,廳、局級領導帶隊適時開展督導檢查,推動壓實各方責任。 各市應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結合全省礦山安全 生產大檢查百日攻堅行動,將此項工作重點安排部署,細化完善 本級方案,積極排查“體檢”,確保取得實效。
(二)嚴格執法檢查。對安全“體檢”和執法檢查發現的重 大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要依法進行處理處罰,并嚴肅追 究企業相關人員的責任。對邊坡失穩的,必須立即下達從危險區 域撤出作業人員的指令;對蓄意違法違規組織生產、拒不執行監 管監察指令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責令停產整頓,經停產整頓 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法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發現 超層越界開采等需要移送相關部門處理的,要及時移送相關部 門,同時通報地方政府。
(三)強化社會監督。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充分發 揮輿論和社會監督作用,加大宣傳和舉報獎勵力度,暢通舉報渠 道,鼓勵群眾通過“12350”舉報電話等途徑舉報礦山違法違規 行為和重大隱患;對核查屬實的,要按規定兌現舉報獎勵。加大 先進典型經驗交流推廣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強化示范引領和警 示教育。
(四)注重指導幫扶。省應急管理廳會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 局山西局將通過組織專題培訓、開展示范檢查等方式,指導礦山 企業制定自查方案,細化自查內容,高標準、嚴要求開展自查自 改。堅持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相結合,從優化采場布置、強化重 大災害治理、推廣先進適用技術等方面,對礦山企業開展幫扶,指導推動企業找準和解決制約安全生產的深層次問題,落實安全生 產主體責任,夯實安全基礎,強化技術管理,提升安全生產水平。 各市應急管理局要在 3 月 15 日前,報送安全“體檢”重點 露天煤礦基礎信息表、重點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基礎信息表。
重點露天煤礦名單報送省應急管理廳煤礦地質處, 重點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名單報送省應急管理廳非煤礦山處。 請各市應急管理局分別明確 1 名露天煤礦、1 名非煤礦山安 全生產專項整治聯系人,于 3 月 15 日前將聯系人姓名、職務、 聯系方式報送省應急管理廳,并從 3 月份起,建立月度報送制度, 每月 25 日前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和典型案例。
省應急管理廳煤礦地質安全監督管理處聯系人: 王光偉 電話:0351-6819731 電子郵箱:sxyjdzc@163.com。 省應急管理廳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處聯系人: 楊 晗 電話:0351-6819776 電子郵箱:sxaqjgyc@126.com。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煤礦安全監察處聯系人: 張凱強 0351-4095173 電子郵箱:476357335@qq.com。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山西局非煤礦山安全監察處
聯系人: 李 明 0351-4092410
電子郵箱:thisisliming197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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