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屬于突發事件,一般而言,事件對經濟的影響是短期的。因此,此次疫情對鋼鐵行業的短期影響較為顯著,對鋼鐵行業的長期影響還要看疫情持續的時間,時間越長,對鋼鐵產業鏈的影響越大。短期內,國內鋼鐵生產企業和出口企業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疫情對自身造成的損失。
(一)鋼鐵企業生產活動的建議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目前,雖然我國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取得積極進展,截至3月1日,我國新增確診病例205例,湖北以外省市共計新增9例,新增病例已連續14天降到3位數以下,16個省份持續11天以上無新增病例,但在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成果的關鍵時刻不能掉以輕心,鋼鐵企業一方面應該繼續嚴格執行防疫政策,穩定員工情緒,鼓勵員工利用停工停產時間學習專業知識,另一方面要積極制定復工后安全生產制度,為到崗員工提供防疫物資,強化安全生產意識,避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2、利用疫情停產時機對設備進行集中檢修
如前分析,鋼鐵需求側下降明顯,為了避免庫存大量積壓,在疫情期間,可以考慮對長流程進行減產、繼續延長短流程停產時間,因為對設備的檢修需要的人員相較于生產要少很多,有利于防控疫情傳播,因此利用這段時間對生產設備進行集中檢修是一個較好的時機選擇,這也可以為疫情解除后恢復正常生產做好安全準備工作。實際上,很多鋼鐵企業也陸續制定了檢修計劃,據統計,目前已有25家鋼鐵企業宣布了限產停產進入檢修時期的計劃(見圖表16)。
3、關注政府扶持政策,將企業損失降到最低
如前文所述,目前國務院、各部委、各省市對因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截至3月1日,全國出臺的幫扶政策已超340條。隨著疫情期間的不斷拉長,企業受影響不斷增大,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很有可能繼續出臺扶持政策,企業應該及時關注新公布的政策,組織人員學習相關政策,準確把握政策精神,正確、高效申請扶持資金,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對企業造成的損失。
(二)鋼鐵出口貿易的建議
1、關注買家所在國疫情變化
由韓國、日本和意大利疫情發展趨勢來看,現在國際上對于此次疫情關注的焦點是放在防控中國公民入境、限制與中國貿易往來上,但對國內疫情防控力度不夠,未來疫情是否會在更多的國家爆發存在不確定性。因此出口企業要隨時關注買家所在國疫情發展變化,與買家建立及時暢通的溝通機制,提前做好防范預案,如訂立合同時約定遇到相關雙方的責任分配等,將交易風險降到最低。
2、明確貿易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
國際貿易合同遵守“意思自治”優先原則,一方面,合同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在不違背法律根本精神情況下實行雙方約定優先,另一方面,雙方對合同約定事項存在爭議時適用何種法律以雙方事先約定為準。
國際貿易合同中關于“不可抗力”條款規定,也遵守“意思自治”原則。這就要求企業明確“不可抗力”的定義。在實務操作中,貿易合同中關于“不可抗力”的條款,一般情況下會列舉不可抗力的情形,比如自然災害(地震、臺風、火災等)、人為事故(戰爭、罷工等)等,但很少會將“重大疫情”或“傳染性疾病”列入其中,此次疫情
能否適用“不可抗力”條款存在很大爭議。因為此次疫情不能明確屬于“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貿促會、商會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書在國際訴訟和仲裁中是否有效存在很大爭議。
因此,為避免這種情形發生,建議企業完善“不可抗力”條款,明確“不可抗力”的定義,將“疫情”、“傳染性疾病”等列入不可抗力的情形中,并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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