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江西工信廳副廳長何琦表示,將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壓減產量任務,確保實現今年發展目標。
7月7日,發改委印發“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到2025年,廢鋼利用量達到3.2億噸,再生有色金屬產量達到2000萬噸。
7月8日,福建省發布“十四五”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規劃。重點發展高端鋼鐵、不銹鋼和有色金屬等領域產品。到2025年,全省冶金產業規模達到7100億元。
7月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針對大宗商品價格上漲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要在堅持不搞大水漫灌的基礎上,保持貨幣政策穩定性、增強有效性,適時運用降準等貨幣政策工具,進一步加強金融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支持,促進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
7月14日,為保當地電煤供應,河南省已做出要求所有煤礦生產電煤一律不得外銷等決定,市場保供壓力凸顯。
7月14日,山東鋼鐵接到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通知,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在與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籌劃對山鋼集團戰略重組事項。
7月15日,建龍集團首條鋼管熱鍍鋅生產線,建龍阿鋼年產22萬噸鋼管熱鍍鋅生產線1號線一次調試成功并順利投產。
7月15日,國家發改委表示,為做好迎峰度夏煤炭供應保障工作,根據監測分析情況,準備投放超過1000萬噸煤炭儲備,主要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幾十個儲煤基地和有關港口,能夠根據需要隨時投放市場。
7月16日,工信部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穩價工作,協同應對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要堅決打擊囤積居奇、惡意炒作、哄抬價格的行為。
7月16日,國家發改委表示,國家正在推進煤炭儲備能力建設,總的目標是在全國形成相當于年煤炭消費量15%、約6億噸的煤炭儲備能力,其中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不少于2億噸,接受國家和地方政府直接調度,另外4億噸是企業庫存,通過最低最高庫存制度進行調節。
7月18日,中鋼協稱,我國鋼鐵行業已初步完成《鋼鐵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初稿,正在繼續征求各方意見。多位相關國家部委負責人和資深行業人士表示,鋼鐵行業的減碳路徑包括直接壓減產量;淘汰落后和化解過剩產能;優化工藝流程結構,大幅提高短流程煉鋼比例;以及提高行業集中度等。
7月19日,《河北省2021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印發,將加快城市建成區鋼鐵、煤炭、火電企業搬遷改造或關停退出,縣城及主要城鎮建成區的鋼鐵、煤炭、火電企業逐步實施退城搬遷,推進鋼鐵企業向沿海臨港或資源富集地區整體搬遷。
7月19日,國家發改委將繼續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大宗商品價格監測預測,組織好后續批次銅、鋁、鋅等國家儲備投放,密切關注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情況。
7月20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近日派出8個工作組,在7月底前對16個省份開展安全生產明查暗訪。
7月21日,國家發改委環資司召開2021年年中節能工作視頻會議。會議強調,要把節能和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工作擺在環資工作的首位。
7月21日,國家發改委召開全國價格工作會議,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著重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和預期管理,強化大宗商品價格調控,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確保實現今年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
7月21日,工信部下達2021年國家工業專項節能監察任務。首批確定專項節能監察任務總量為3535家。其中,重點行業能耗專項監察3080家(含鋼鐵、水泥、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執行專項監察)。
7月22日,山東省下發通知明確要求,今年粗鋼產量不超過7650萬噸,要求以2020年鋼鐵企業產量為基礎,其中粗鋼產量未納統的按調查產量,產能轉移的按換算產能,綜合考慮環保、能耗、產能利用率和布局規劃等因素進行壓減,確定各個鋼鐵企業產量控制目標。
7月22日,商務部稱,將會同各地方各部門密切跟蹤監測大宗商品的價格走勢,推動進口多元化,構建大宗商品穩定外貿渠道,部分大宗商品的價格已經出現回落。
7月23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和大型煤炭企業要多措并舉,建立健全煤炭供給體系,確保煤炭特別是電煤供應穩定可靠。
7月26日,生態環境部表示,下一步將持續開展第二輪督察工作,重點關注“三新”和推動高質量發展,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和去產能“回頭看”落實情況等。
7月2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近期將會同有關方面共同制定鋼鐵企業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鋼鐵企業應按照具體壓減任務制定壓減計劃,不搞均攤,對落后裝備、工藝實施整條線壓減,也可將檢修調整到秋冬季,確保完成全年壓減任務。
7月29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適當提高鉻鐵、高純生鐵的出口關稅,調整后分別實行40%和20%的出口稅率。
7月29日,財政部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23種鋼鐵產品出口退稅,包括冷軋板卷、鍍層板、硅鋼、鋼軌及石油管等。
7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綜合司聯合印發通知,鼓勵符合條件的煤礦核增生產能力,對煤礦產能核增實行產能置換承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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